签约与加分:
海淀区中考照顾加分对象及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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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属于以下照顾加分对象的回海淀区升学的往届生和外省市毕业生,于4月28日持相关证明到海淀区中招办办理加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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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加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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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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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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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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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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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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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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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中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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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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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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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京侨发[2005]1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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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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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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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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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母(监护人)单位开具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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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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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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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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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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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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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科技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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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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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中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所列项目的获奖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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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中教科、体美科、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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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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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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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确认其身份的证明,“烈士子女”还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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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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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残疾公安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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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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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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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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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一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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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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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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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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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军人的相关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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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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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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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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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特、一、二类岛屿现役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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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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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军人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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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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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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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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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军人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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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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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中招办地址: http://www.zhongkao.cn/Article_D/2006-03/618746226227616.htm
签约与加分:
海淀区中考照顾加分对象及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