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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
中考指标生分配方案出炉 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

去年中考结束时,在山师附中考场,许多妈妈事先买好鲜花,要给孩子一个惊喜。
今天召开的济南市2008年中小学工作会议上,今年中考的指标生分配与录取方法正式出台。其中规定,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高级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07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06至2008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要将面向市区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07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06至2008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同时将面向当地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分配到所属乡镇初中学校。
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其中4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5%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07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上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剩余5%的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06至2008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济南市教育局指出,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及借读的学生(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此外,对未完成2007年指标生招生计划任务的初中学校,在2008年中考招生时市教育局将根据其未完成计划数占该校指标生计划总人数的比例相应减少对该校的指标生投放数额。并将空余的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07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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